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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阿含_二二六

杂阿含·二二六

  如是我闻:

  一时,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。

  尔时,世尊告诸比丘:“我今当说断一切计。谛听!善思!当为汝说。云何不计?谓不计我见色,不计眼我所,不计相属1),若色、眼识、眼触、眼触因缘生受:内觉若苦、若乐、不苦不乐,彼亦不计乐我、我所2),不计乐相乐3);不计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复如是。如是不计者,于诸世间常无所取;无所取故,无所著;无所著故,自觉涅槃:我生已尽,梵行已立,所作已作,自知不受后有。”

  佛说此经已,诸比丘闻佛所说,欢喜奉行!

  如上所说,眼等不计,一切事不计亦如是。

[杂阿含·二二五][杂阿含·二二七]

1)
属:所属、从属。
2)
乐我、我所:乐于是我或我所有。
3)
乐:参照《杂阿含·二二七经》,疑作“属”。
杂阿含_二二六.txt · 最后更改: 2021/05/15 20:36 由 admin